2010年6月22日 星期二

監所管理員收賄 重判19年8月

台北看守所去年爆發國內獄政史上最大弊案,多名管理員幫收容人夾帶違禁品,「收編」雜役當小弟勒索收容人,向家屬索賄及接受花酒和性招待;板橋地方法院昨天將台北及士林看守所、台北與宜蘭監獄等共十三名管理員依貪汙罪判刑。 貪汙案被告有現職監所管理員、擔任白手套的... 更多
聯合新聞網 ( 6/23/2010 2:43:01 AM +08:00 )

北所涉貪案 法院:安檢應落實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2日電)台北看守所部分管理員被控涉貪,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宣判,並認為獄政機關的「矯正功能」破壞殆盡,必須改善管理員與收容人「近距離」接觸的制度,落實安檢,才能防弊。 對此,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表示,為了亡羊補牢,將加強管理員法紀... 更多
中央通訊社 ( 6/22/2010 9:51:57 PM +08:00 )

北所涉貪案重判法官指大膽索賄
〔中央社〕台北看守所部分管理員被控利用職權幫收容人夾帶香菸、檳榔、酒等違禁物,並藉勢勒索、收賄。板院今天宣判,法官認為,被告大膽索賄,毫不遮掩,應予嚴懲。全案可上訴。 板橋地方法院表示,謝金燦與薛金圳等北所管理員,利用封閉的環境與權勢,在北所「養... 更多
自由時報 ( 6/22/2010 8:15:10 PM +08:00 )

監所管理員收賄 重判19年8月
台北看守所、士林看守所、台北監獄等十三名前後任管理員,利用職權幫收容人夾帶菸酒、檳榔等違禁物,並藉此勒索金錢、性招待等,法官痛斥,管理員把收容人當成「提款機」,惡行惡狀比流氓還可惡,依情節輕重,分別重判三年至十九年八個月不等徒刑,本案仍可上訴。... 更多
中時電子報 ( 6/23/2010 4:42:43 AM +08:00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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