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〔記者曾韋禎、郭芳綺、胡清暉、陳怡靜/綜合報導〕高師大學生若未經學校同意,以學校名義請願或集會遊行,記大過處分! 老師對外發言及連署,也要先簽報校方同意。 高雄師範大學本月十八日舉行校務會議,會中決議在學生獎懲辦法中增訂「未經學校同意,而利用學校名義從事... 更多 |
| 自由時報 ( 6/22/2010 2:50:19 AM +08:00 ) |
| 高師新法 教師對外發言要簽准 |
| 【記者呂苡榕、游婉琪採訪報導】高師大18日校務會議通過學生獎懲辦法,未來高師大的學生,如果擅自以學校名義參與集會遊行,可能會被記大過處分。老師對外發言及連署,也得先簽報校方同意。這項規定引發師生不滿,質疑校方違憲。 時間回溯到3月25日,高師大學生為反對宿舍... 更多 |
| yam天空新聞 ( 6/23/2010 12:24:10 AM +08:00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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